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深化改革的建议

  第六,“双师型”教师管理制度不健全。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和难点,已成为制约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瓶颈”和“短板”。一是缺少宏观政策设计。经费投入、人员编制、“双师”待遇、职称评审等一系列政策不完善,导致企业与职业院校之间教师的聘任与流动受阻。二是“双师”认定标准不规范,许多职业院校简单把“教师同时拥有学历证书和职业证书”等同于“双师型”教师,但由于我国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制度体系仍不完善, 获得“双证书”的教师并非真正具有“双素质”和“双能力”, 认定后的“双师型”教师名不副实。三是激励机制不到位。由于经费难以保障,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制度难以有效落实,因而导致“双师”队伍建设存在应付多、引导少,口号多、措施少,要求多、激励少,教师并未掌握真实的实践操作技能。

  进入新时代,面对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的上述体制机制问题,在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结合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指示精神,根据实践经验和调研分析结果,提出以下针对性建议。

  第一,提高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依法落实政府财政投入,健全职业教育预算和投入机制,合理确定并切实提高职业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比例;进一步推动各地建立并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生均经费,使其高于普通高中和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标准;拓展职业教育经费来源,完善企业等民间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政策制度,采用税收、土地、奖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民间资本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在中央财政投入职业教育的经费持续增长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老少边穷岛地区的倾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对职业教育发展薄弱环节、关键领域的倾斜;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监管,确保使用规范,提高职业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修改《职业教育法》,从法律层面重新界定和调整教育部门与劳动就业保障部门的业务范围,明确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人社部门负责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与管理。在学校的主办单位、属性、经费渠道、产权等不变的情况下,将劳动部门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业务、技工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相应的业务归并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教育部负责统一负责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各校基本情况的年度统计工作,技工学校的审办停办等涉及学校生存的一些重大变更,对教师的培训、职称评定和资格认定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学生的考试和考核工作,课程设置和教学,专业技能考核,办学质量评估等,特殊情况下,教育部邀请人社部等部门参与。此外,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本新闻共5页,当前在第3页  1  2  3  4  5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8/16 16:10:34
 
Copyright (c) 2005-2014 www.sicedu.cn All right reserved 安徽五千年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监督QQ:4566584 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333号
备案序号: 皖ICP备0500446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