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深化改革的建议

  第三,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保障机制不完善。一是缺乏专门的协调机构。企业、学校是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主体,应当有第三方进行协调、监督引导和服务,但现实中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调组织主要以政府为主,但其协调功能发挥不强,协调运行机制不健全,很多事项难于获得企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发改部门、教育部门的一致同意。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尽管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也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但是在具体操作层面,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仍然不明确,以税收、财政、土地的手段激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缺少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或具体的政策依据。

  第四,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不健全。“德技并修”是健全职业教育育人机制的思想基础,“工学结合”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根本保障。然而,当前我国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并不健全,导致人才培养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匹配度不高,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不健全,专业设置与调整比较滞后,专业优势与特色没有充分彰显,与产业发展需求匹配度不高;二是以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在地方层面还未细化,且其实施与督导评价等还未结合挂钩;三是专业教学内容更新不及时,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方式陈旧单一,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衔接不够,从而导致学生知识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能力训练出现错位;四是教学管理得不到重视,教学评价内容和主体单一,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机制不健全,导致教学工作不能得到实时监控与优化改进。

  第五,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不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和培训事业取得成就之一就是基本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但目前来看这个体系还不完善:一是从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还不成熟,中职地位不稳固,高职水平不高,应用型本科特色不明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点较少;二是管理制度、学习制度不健全,缺乏严格的对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制度和监管手段,培训市场混乱,培训质量无保障,评价体制也不完善;三是缺乏职业教育国家制度标准框架,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分离,教育部门颁发的学历教育证书与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之间是封闭对立的;四是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之间学习成果的积累、认定和转换制度未真正有效实施,继续教育、终身教育通道不畅通,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在实践层面上还存在种种障碍。

本新闻共5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4  5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8/16 16:10:34
 
Copyright (c) 2005-2014 www.sicedu.cn All right reserved 安徽五千年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监督QQ:4566584 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333号
备案序号: 皖ICP备0500446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