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职成司介绍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发展有关情况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建设和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目标,近日,教育部、民政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这是近年来我们国家多部门联合印发的第一个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指导性文件。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一)统筹发展城乡社区教育是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举措 

  建设学习型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发展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到2020年,努力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十三五”规划在部署教育工作时专门用一节来谈“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要求“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构建惠及全民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可以说,统筹发展城乡社区教育既是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举措,也是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 

  (二)近年来社区教育得到长足发展,取得了丰富经验 

  我国社区教育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起始阶段社区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大德育体系。1999年,国务院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全民素质”。随后,我国社区教育进入蓬勃发展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部署,社区教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一是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建设持续推进。截至目前,已有福建省、上海市、河北省、江苏省、湖南省、陕西省、山东省,以及太原市、宁波市等省市相继颁布推进终身教育和社区教育发展的条例、意见和规划。各地有关法规和制度的不断取得进展,为社区教育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开展提供了支持。 

  二是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建设不断深入。通过建设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以点带面,引领示范带动各地社区教育发展。目前,教育部已遴选设立122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和127个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各省设立了逾500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这些实验区和示范区狠抓内涵建设,有力推进了社区教育在办学网络、资源共享、师资队伍、学习方式等方面建设、改革和发展,提升了服务重点人群的能力。社区教育重点服务对象是老年人、学前儿童、青少年、在职人员、农民等各类群体。据2013年统计,161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内,面向老年人开展社区教育人数最多,其次是外来务工人员,再依次是青少年、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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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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