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职业教育必须重视校企合作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在取得诸多成绩的同时,我们通过调研发现,职业教育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对校企合作的重视程度、法规建设、实际效果等方面还有存在很大努力的空间。”全国政协委员、齐齐哈尔大学校长马立群表示。

  对此,马立群委员建议:

  一从从顶层设计的视角加强校企合作的法律及制度建设。国家制定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是形成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有利保障。有必要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从立法的角度明确规定校企合作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履行或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以有效约束校企合作各方的行为。

  二从促进发展的角度加强地方政府建立校企合作激励与监督机制。推行校企合作的一个重要主体就是地方政府。政府有责任为校企合作牵线搭桥,做好监督和指导工作,系统设计校企合作政策框架,制定校企合作相关法规条例等。此外,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校企合作管理制度,通过监管和指导。

  三从育人角度促进学校完善校企合作办学规章制度建设。各职业院校要加强与定点合作企业的联系,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尤其是对订单班、冠名班的教学管理,一定要与企业的实际用人需求紧密相连,随着企业的经营环境、技术更新等的发展而变化,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四从提升人力资源素质角度引导企业积极构建校企合作制度的配套机制。培养优秀职业技术人才,是校企合作的最终目标,企业是受益者,社会是受益者,职业院校毕业生社会威望地位也在提升。企业也要积极完善校企合作相关制度建设,结合生产需求,实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光明网记者赵洪波 张士英整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3/14 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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